广美学〔2020〕1号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印发《2020年本科生
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教助〔2020〕3号)文件精神,广东省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精准资助质量提升年”为管理目标,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治理水平,推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2020年本科生资助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工作
各学院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压实责任,认真落实省和学校的有关要求,及时摸查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格按照“停课不停学”要求,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疫情、不因经济困难而“缺课”。
二、继续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
各学院要全力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摸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精准资助建档立卡学生,确保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助学中心会在5月、11月底前完成春季,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核实工作,及时跟进扶贫数据变化,确保教育、扶贫数据同步;在6月、12月底前分别完成春季、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发放。
三、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质量
2020年作为“精准资助质量提升年”,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配合我校助学中心着力解决制度建设、困难认定,资金发放、信息报送和系统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详见附件:2020年度广州美术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计划安排表)。
四、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
梳理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吸收和融合我省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明确资助范围标准和资金分担、预算安排、管理监督责任,严格规范申请、评审、发放等事项,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和资助资金使用效益。
五、健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我校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奖、助、补、免、勤工助学等各项制度,严格和规范奖助的对象、条件、标准、申请办法、评审程序和申诉渠道,明确监管责任,完善资助工作流程与操作手册,做到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落实岗位职责制度,健全学生资助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各学院资助工作需配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提高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政策执行力。
六、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认定管理系统,建立学生资助信息电子档案,实行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全学段全过程信息化管理,9月底前,各学院需配合我校助学中心完成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七,加强我校资助育人工作
强化育人理念,加强资助育人工作,把资助工作全过程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中,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机结合,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八、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加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加大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资助工作信息的推送力度,提高学生资助信息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做好各项资助政策宣传解读,在毕业、开学等关键时点做好“一天一策”宣传活动。积极配合我校开展“资助政策下乡行"宣传活动,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等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实时预警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
附件:2020年度广州美术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计划安排表
广州美术学院
2020
年6月1日
附件
2020年度广州美术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计划安排表
项目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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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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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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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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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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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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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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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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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各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在校信息。分为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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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15日
前/
11
月15
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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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宣传方案,多渠道、全方位准确宣传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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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0日
前
|
3
|
各学院再次核实在校、非在校建档立卡学生数据,如有省内新增及时递交材料到助学中心申请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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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25日
前
|
4
|
各地发放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生源地发放)
|
6
月30日
前/
12
月30
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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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
|
高校助学贷款
|
1
|
上一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年度结清情况省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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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1日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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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校进行贷款学生毕业确认、通知毕业学生如期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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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1日
-10日
|
3
|
开展高校还款计划变更(展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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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日
-10日
|
4
|
省教育厅通报高校助学贷款到期合同8月份结清情况
|
9
月1日
-5日
|
5
|
跟进到期学生还款进度,催收逾期未还款的学生
|
9
月1日
-10日
|
6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系统审核国家助学贷款规模
|
9
月5日
-10日
|
高等教育
|
高校助学贷款
|
7
|
组织更换国开行系统废旧动态口令牌
|
9
月10日
-20日
|
8
|
各学院组织学生在贷款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并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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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15日
-25日
|
9
|
国家助学贷款培训会
|
9
月20日
-25日
|
10
|
发放合同,各学院组织学生签订合同
|
9
月15日
-
10
月30
日
|
11
|
学校在贷款系统上进行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
|
10
月10日
-20日
|
12
|
跟进贷款学生本年利息还款进度,催收未还款的学生
|
11
月1日
-
12
月20
日
|
13
|
高校助学贷款年度还本扣息工作,期间不能还款,并根据贷款本息结清情况,递交逾期未还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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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20日
-25日
|
14
|
每月20日为银行扣款日,及时跟进当月提前还款的学生按时还款
|
1
月15日
-
12
月31
日
|
生源地助学
贷款
|
1
|
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相关工作
|
5
月1日
-20日
|
2
|
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申请受理
|
7
月15日
开始
|
3
|
高校学生志愿者到各县区协助开展贷款业务(待定)
|
7
月20日
-
8
月20
日
|
4
|
学校及时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
|
10
月15日
-25日
|
5
|
生源地核对各高校账户,发放贷款
|
11
月1日
-5日
|
勤工助学
|
1
|
每月定期报送部门学生勤工
|
每月1日-5日
|
2
|
勤工助学新学年招聘
|
9
月10日
-
9
月25
日
|
3
|
勤工助学年度评优
|
9
月20日
-
10
月10
日
|
高等教育
|
本科生奖助 学金
|
1
|
下达本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至学校
|
6
月1日
-10日
|
2
|
关于做好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
8
月1日
-31日
|
3
|
做好本年度本科学生资助申请、资助认定、资助公示等工作
|
9
月30日
前
|
4
|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材料评审
|
10
月1日
-20日
|
5
|
报送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
|
10
月1日
-31日
|
6
|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
|
11
月1日
-20日
|
7
|
公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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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日
-30日
|
8
|
助学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本年度本科生资助数据
|
11
月1日
-30日
|
9
|
关于本年度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奖励志奖学金审核情况的通报
|
11
月1日
-30日
|
“助梦扬帆”海外研学
|
1
|
因特殊情况,今年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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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政策下乡行(待定)
|
1
|
发布开展我校2020年“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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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日
-10日
|
2
|
设计、印制宣传资料
|
6
月1日
-20日
|
3
|
收集汇总审核各学院上报下乡行队伍名单
|
6
月20日
-25日
|
4
|
公布“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活动立项队伍名单的通知
|
6
月25日
-30日
|
5
|
给立项队伍所在高校下发物资
|
7
月1日
-10日
|
6
|
立项下乡队伍线上报送下乡总结材料
|
9
月30日
前
|
高等教育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
1
|
省厅下达本年度服兵役资助资金至学校(以中央下达资金时间为准)
|
5
月10日
-20日
|
2
|
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学生提交材料及审核
|
10
月10日
-
10
月20
日
|
2
|
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资助、直招士官学费资助、退役士兵(退役入学)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以省厅下达文件时间为准)
|
9
月20日
-
10
月30
日
|
3
|
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申请(以省厅下达文件时间为准)
|
10
月1日
-
11
月1
日
|
其 他
|
1
|
“国家助学贷款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
|
1月-3月
|
2
|
“诚信活动月”各项活动
|
5月-6月
|
3
|
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
|
8
月1日
-
9
月25
日
|
4
|
核对南粤扶残助学、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学生上报(以省厅下达文件时间为准)
|
12
月1日
-10日
|
5
|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调研
|
1
月1日
-
12
月31
日
|
其他
|
修订文件
|
1
|
助学中心拟定《广州美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广州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
|
4月-6月
|
2
|
收集整理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文件
|
4
月20日
-30日
|
其他
|
上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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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送各学院上一年度资助工作总结,及年度先进个人评选
|
3
月1日
-15日
|
2
|
各学院根据“诚信活动月”开展情况及时做好总结,凝练优秀案例,塑造教育品牌
|
5
月1日
-6月31日
|
6
|
了解学生的资助舆情,及时解决
|
1
月1日
-
12
月31
日
|
7
|
积极推动资助育人工作,组织资助育人系列活动,总结资助育人成果
|
1
月1日
-
12
月31
日
|
8
|
按资助档案规范做好资助学生档案建设工作
|
1
月1日
-
12
月31
日
|
注:实际执行时间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
广州美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
年6
月2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