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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工【2020】15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六)符合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二、奖学金标准

8000/人,一次性发放。

三、评选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读学生。

四、名额分配

全校11名。每学院推荐候选人1名(在读学生达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增加候选人1名),由学校评审委员会择优确定上报人选。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在学生年度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人选。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奖学生积极准备汇报展作品,计划于11-12月举办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作品汇报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申请审批表后附有规范填写示例及说明,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5、报送材料及时限:

请务必于1091630提交如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1)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须双面打印);

2)初审名单表;

32019-2020学年学业成绩单一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附规范填写示例及说明)

3、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

                              学生工作部(处)

2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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