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学生勤工各用工部门负责老师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做好学生勤工的考勤、考核等工作。学生1月份勤工工资系统填报顺延至3月10日;申请寒假勤工的用工部门以“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情况说明”报送学生假期勤工(无需系统填报)。
请各学生勤工用工部门于3月15日16:00前将1月份学生勤工工资总表、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情况说明表签字盖章报送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逾期未提交的将视该部门无勤工。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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