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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学工【2021】37号)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切实落实资助政策,精准资助困难学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认定经济困难学生

(一)全面试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2021年秋季学期起,高校资助工作全面试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学生线上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资助项目申请具体工作方案等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后发布。

(二)做好脱贫易返贫易致贫等家庭学生的认定工作。我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相关要求,结合“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各学院要提醒并组织原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经学校核实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易返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作为国家、省、地方政府资助对象的重要依据。同时,学校结合学生日常行为、师生评议,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有不符合《广州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自主管理实施办法》第六章第十七条的学生,取消受助资格,并追回资助资金。

(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各学院应于10月30日前组织学生完成线上“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认定和资助项目申请,同时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填报工作。(具体时间以专项通知为准

、做好受灾地区学生资助

各学院密切关注各地灾情疫情的发展,做好灾区学生的统计排查,了解受灾情况,宣传资助政策,及时向助学中心提出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实施有效救助,保障学生顺利上学。

三、认真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院内资助政策宣传,抓住秋季学期开学的关键节点,做好各项资助政策宣传解读。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等警示教育,建立学院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实时预警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

、开展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如专升本、本升硕等),可向我校助学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在其他银行办理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的贷款毕业生,按经办银行规定的条件与时间,由所在高校协助办理。学生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相关材料由助学管理中心审核后存档备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需做变更,需联系当地教育局进行变更。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务必在9月25前完成学校还款计划变更材料递交的工作。

2021年高校助学贷款工作时间安排

(一)贷款规模预报(9月6-9月15日)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需要继续在校续贷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情况,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报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规模(填报完成后可由系统导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在9月15日前上报助学管理中心,上报后不得随意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

(二)申请与审查、合同签订与审查(9月20-1020日)

1.申请与审查:9月20日-929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并进行续贷审核,完成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系统上提交至助学管理中心复核。

2.合同签订与审查:10月9日-10月20日。各学院对申请通过的学生在系统上进行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需仔细审查系统上学生的各项合同信息,完成审查后于10月20日前在系统上汇总提交至助学管理中心。注意:在此阶段不可随意删减借款学生。

(三)合同正式签订(10月31日前完成)

学院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领取借款合同,组织申请学生签订合同,并根据签订情况整理贷款学生有关数据及借款合同等材料后上交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合同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贷款发放(11月5日前完成)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将国家助学贷款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学校学费账户,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作为学生生活费补充。

、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今年生源地贷款续贷学生的贷款模式为远程续贷,首贷学生为现场办理,所以今年贷款回执证明纸质的,短信的,电子的都会有,不得限制学生必须以特定的方式上交回执验证码。请各学院集中回收并填写《广州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生源地贷款汇总表》,于9月17日前将纸质盖章和电子版一并交回到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开展高校诚信和风险防范教育,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诚信和风险防范教育,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并积极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诚信主题教育、预防诈骗教育、校园贷风险防范教育等活动。要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理性消费的校园文化氛围。要继续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跟踪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畅通与贷款学生的沟通渠道,指引学生及时还本付息。每年的9月、10月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到期还本月,各学院要把握时点、高度重视助学贷款到期还本工作,积极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掌握每名未能及时还款学生的详细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使有能力的学生如期顺利还清贷款。

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李晔、郑琼梅;电话:020-39362003;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24。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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